普法强基补短板、以案释法进行时,欢迎收看由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法办联合制作播出的《以案释法》。最近,昆明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虚假销售翡翠玉石的案件,24万元买的翡翠经鉴定,只值一两百元,一起来看。
2016年11月,张某结识了卖古玩字画的孙某。2017年3月,孙某向张某推荐了一对翡翠手镯,并附有某地质研究所职工个人出具的鉴定报告两份,鉴定报告认定两只手镯均为天然翡翠a货。张某便以24万元的价格向孙某购买了这对手镯。
张某要求退货,孙某拒绝后,张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鉴定机构对张某提供的手镯进行了3次鉴定,鉴定结果均显示手镯并非天然翡翠,市场价值仅为100到200元。2022年8月,公安机关撤销了案件,张某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孙某退还货款。
法官助理介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于该案原被告双方是在2017年进行交易的,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以案释法嘉宾点评
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的梁燕律师:
在法院审理的该起案件中,涉及到合同解除的问题。合同解除的条件分为约定条件和法定条件两种,由于该案原被告双方是在2017年进行交易的,所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角度来对该案例进行分析。根据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这是约定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这个条件是合同成就时就存在的。其次是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我国合同法中也规定了: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一般情形下,法定解除条件出现时,合同并不因此自动解除,只是产生了当事人一方的合同解除权,只有在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时,也就是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通知对方当事人,才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回到现在,现行民法典合同编对于合同解除的条款也基本沿袭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但也有一些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规定了不定期继续性合同,当事人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后可以解除;二是明确了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为1年;三是对解除权行使可以附条件和期限作出了特殊规定,同时明确法律文书副本的送达可以作为行使解除权的方式;四是明确了违约解除情况下,解除合同可与违约责任并存。